2007 深圳


這張照片,僅僅花了我十塊人民幣。
被浪費的好意,更勝金錢。
但我起心動念的慾望,又讓我羞愧地自省;相機是善意還是權力?


經過這對母女時,我以為只是翻垃圾找值錢的遊民,但好奇心的驅使,我先回頭拍了這張照片,然後靠近他們,想要看看他們在做什麼。
結果我竟然看到那個婦女正再用嘴巴扒著垃圾桶裡的飯,邊吃邊流淚,而旁邊的小孩也是一直哭泣。

我內心的第一個想法是,我想拍下這張照片,但我又不想這麼暴力地把廣角鏡直接伸入母女之間。

所以我給她錢了。


就僅僅是十塊人民幣,四十元台幣,我跟她說:去買點東西吃吧!
但是相機的魔力驅使我說這句話:我可以拍你們嗎?

婦人低著頭搖搖手,把東西收拾一下就帶著小孩走了。
留下尷尬地不知如何自處的我。


繼續往前走,有個大陸人一直回頭看我,後來跟我說這些乞討的人都很可惡,他們誘拐別人的小孩,不給他們東西吃,就拿來當作搏取同情的工具,而垃圾桶裡的飯,是他自己準備的乾淨白飯,倒在裡面,讓路過的人以為他們悽慘至此。

我無言。
這件事情徹頭徹尾地荒謬,婦人演戲騙取他想要的金錢,我演戲假裝善意以獲得我想要的影像,但那終究還是戲,假的。

不知道有多少攝影師可以做到接近弱勢族群只是因為單純地想要關懷,但若這只是為了獵取影像的前提,一切變得不那麼純粹,客觀也許只是搖不可及的理想。

善意是指幫他們留下紀錄,但我們又怎麼知道他們需要的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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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曖內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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